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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82/2020-00333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12-18
  • 发布日期:2020-12-21
  • 文  号:川府函〔2020〕252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废止日期: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20〕252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凉府〔202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夏小强,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重庆市涪陵区人,生前系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成昆铁路一工区装载机司机。2019年8月3日,夏小强参与凉山州甘洛县“8·3”抢险救灾,前往抢险地点对堵塞的河道进行清理时遭遇上游突发山洪,被山洪连人带车卷入尼日河内牺牲。

杨铭,男,汉族,1991年2月出生,四川省峨眉山市人,生前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汉源桥路车间南尔岗路维修工区工长;何耀,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四川省峨眉山市人,生前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防洪办助理工程师。2019年8月14日,杨铭、何耀在参与成昆铁路埃岱2号隧道出口抢修过程中,突遇岩体崩塌,杨铭、何耀为提醒正在涵洞内抢险施工的同事撤离,失去逃生机会,被坍塌岩体掩埋后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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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为烈士的批复

  • 2020年12月21日 18时12分
  •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20〕252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凉府〔202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夏小强,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重庆市涪陵区人,生前系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建成昆铁路一工区装载机司机。2019年8月3日,夏小强参与凉山州甘洛县“8·3”抢险救灾,前往抢险地点对堵塞的河道进行清理时遭遇上游突发山洪,被山洪连人带车卷入尼日河内牺牲。

    杨铭,男,汉族,1991年2月出生,四川省峨眉山市人,生前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汉源桥路车间南尔岗路维修工区工长;何耀,男,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四川省峨眉山市人,生前系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防洪办助理工程师。2019年8月14日,杨铭、何耀在参与成昆铁路埃岱2号隧道出口抢修过程中,突遇岩体崩塌,杨铭、何耀为提醒正在涵洞内抢险施工的同事撤离,失去逃生机会,被坍塌岩体掩埋后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夏小强、杨铭、何耀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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